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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全国书法百家精品展现开始征稿

2008-05-22 来源: 浏览次数:2535次

由天津市人民政府、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和中国书法家协会共同主办的第四届中国(天津)书法艺术节将于 2008930日至 106日在天津体育展览中心隆重举行。全国书法百家精品展是历届书法艺术节的 重头戏 之一,此展评出的 书法十杰 已被全国书坛所认可。第四届中国(天津)书法艺术节上的第四届全国书法百家精品展现开始征稿,具体事宜如下:

一、作者范围:
凡在由中国书法家协会主办的全国性书法展览、奖赛中获奖、入展或多次入选的,年龄须满 18周岁的作者均可投稿(前三届 全国书法百家精品展 获奖、入展作者免于初评)。

二、作品要求:
1
.书法:书体不限,内容健康向上,提倡自撰内容,以竖幅(六尺以内)为主,除手卷、册页外,均不收装裱托裱件。
2
.篆刻:自行设计并粘贴于横 35厘米、纵 65厘米的宣纸上,纸张颜色不限,印拓 4-8方,其中两方附边款。
3
.投寄件数不限,一次投寄多件或数次投寄的请署名一致。

三、注意事项:
   1
.作者务必在作品包装上明显位置注明 百家精品展 字样。
   2
.随作品寄来入选全国各项展览的资格证明(获奖、入展、入选证书)复印件,以及 300字内的艺术简介。
   3
.请在作品背面右下角边沿用铅笔正楷写清作者姓名、性别、年龄、社会职务、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或电子信箱。
   4
.因人手有限,来稿一般不退稿,如需退稿,请在来稿包装上注明并交纳退稿费 50元,敬希谅解。

四、评审费:
作者须通过邮局汇寄评审费用每件 30元,勿寄个人,勿夹寄作品中,以免丢失。

五、评选与评奖:
1
.征稿结束后,将邀请中国书法家协会资深评委组成评委会进行评选,评出 100件以上作品,并从中精选 10件获奖作品。
2
.对获奖的十名作者授予本届书法艺术节最高荣誉称号 ——“第四届中国(天津)书法艺术节书法十杰
3
.本届获 书法十杰 者将颁发获奖证书、奖金及作品集两册。
4
.所有入展作者颁发证书及作品集一册。
5
.全部入展作品将结集出版,在书法艺术节期间发行。

六、投稿汇款地址:( 300040)天津市和平区新华路 237号第四届中国(天津)书法艺术节组委会展览部
    
联系电话: 022-2330523413302066669    联系人:邵佩英

七、截稿日期: 2008731 

八、展览日期: 200893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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