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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第七届刻字艺术展暨第十二届国际刻字艺术交流大展征稿启事

2008-03-13 来源: 浏览次数:2893次

全国第七届刻字艺术展暨第十二届国际刻字艺术交流大展征稿启事

        我国现代刻字 艺术 经过了十多年的普及发展,在全国掀起了空前的刻字艺术热潮,形成了较大规模的创作群体。全国刻字艺术展的成功举办,为我国现代刻字艺术的深入、走向成熟,起到了重大的推动作用,涌现了一批批卓有成就的书刻艺术家。为了巩固成果、深入探索、推陈出新,由中国书法家协会、中国书协刻字研究会主办,江苏省书法家协会联合主办,江苏省书协刻字委员会、无锡广电集团、无锡市文联、无锡市国画院承办的“全国第七届刻字艺术展暨第十二届国际刻字艺术交流大展”,将于 2008 10 月底或 11 月初在江苏省无锡市隆重举行。望广大作者积极创作,踊跃投稿。

 

        一、 征稿 方法:
        1
作者在见报之日起到 2008 5 30 日前,将作品照片(一律为 8 吋彩色照片)寄至指定地点进行初评。初评入选的作者接到通知后,将原作按时寄至指定地点进行终评。终评落选的作品由承办单位收藏,发给稿酬和收藏证书。
        2
、作者可多次投稿,一律不收参评费。
        3
、在投寄作品照片的同时,请附作者创作的书法作品一件(书体不限),以作评审参考。

        二、 征稿要求:
        1
、作品尺寸不得小于 35 × 35 厘米(或相当于 0.12 平方米的面积,不含边框),板厚不少于 2.5 厘米。
        2
、载体(作品材质)以木为主。
        3
、请在作品(照片、书法、原作)背面注明:姓名、性别、年龄、何级书协会员、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作品名称、尺寸、材质;草、篆书请附释文。来稿一律挂号。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刻字展”字样。
        4
、作品必须是自书自刻,如发现代书代刻者,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5
、入选作品一律不退,所有权及出版权归主办单位拥有。
        6
、凡投稿者视为同意本启事各项条款。

        三、 作品评审:
        1
2008 6 月中旬,由中国书法家协会刻字研究会组织评审委员会,对作品照片进行初评。 2008 7 月中旬对原作进行终评。入展作品 350 件。
        2
、评奖。从本届 展览 起,凡进入获奖候选的作品一律进行现场面试,最终评出获奖作品 10 件和获奖提名作品 10 件。评委作品与投稿作品同时参加评审(评委作品不进入评奖程序)。

        四、 作者待遇:
        1
、中国书法家协会给获奖、获奖提名和入展作者颁发证书,给获奖作者颁发奖金 5000 元,入展作者发给稿酬 500 元。同时每位作者赠作品集一册。终评落选的作品由承办单位收藏,发给稿酬和收藏证书。终评落选作品发收藏费 500 元。
        2
、作品一经参展,非会员作者可作为申请加入中国书法家协会的条件之一。

        五、 截稿日期:
       
即日起至 2008 5 30 日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六、 收稿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南门妙光苑 1 号无锡市国画院
       
邮政编码: 214026
       
联系电话: 0510 82827668 13951582966
       
人:孙璘  

 


中国书法家协会
中国书法家协会刻字研究会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第七届全国刻字艺术展暨第十二届国际刻字艺术展
组委会名单

 

组委会名誉主任:张 海  尉天池
     主任:赵长青  吴东民   言恭达
      副主任:陈洪武  张旭光  吕如雄  雷群虎
             员:王志安  王冰石  白 煦  刘 恒
          孙晓云  孙 璘  李大鹏  李 啸
          张 之  张陆一  吴震启  陈秀卿
          徐利明  唐云来  阙长山  蔡祥麟
    秘书长: 张陆一   李 啸
   副秘书长: 孙 璘
     
办公室主任: 孙 璘(兼) 段 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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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现代刻字 艺术 经过了十多年的普及发展,在全国掀起了空前的刻字艺术热潮,形成了较大规模的创作群体。全国刻字艺术展的成功举办,为我国现代刻字艺术的深入、走向成熟,起到了重大的推动作用,涌现了一批批卓有成就的书刻艺术家。为了巩固成果、深入探索、推陈出新,由中国书法家协会、中国书协刻字研究会主办,江苏省书法家协会联合主办,江苏省书协刻字委员会、无锡广电集团、无锡市文联、无锡市国画院承办的“全国第七届刻字艺术展暨第十二届国际刻字艺术交流大展”,将于 2008 10 月底或 11 月初在江苏省无锡市隆重举行。望广大作者积极创作,踊跃投稿。

 

        一、 征稿 方法:
        1
作者在见报之日起到 2008 5 30 日前,将作品照片(一律为 8 吋彩色照片)寄至指定地点进行初评。初评入选的作者接到通知后,将原作按时寄至指定地点进行终评。终评落选的作品由承办单位收藏,发给稿酬和收藏证书。
        2
、作者可多次投稿,一律不收参评费。
        3
、在投寄作品照片的同时,请附作者创作的书法作品一件(书体不限),以作评审参考。

        二、 征稿要求:
        1
、作品尺寸不得小于 35 × 35 厘米(或相当于 0.12 平方米的面积,不含边框),板厚不少于 2.5 厘米。
        2
、载体(作品材质)以木为主。
        3
、请在作品(照片、书法、原作)背面注明:姓名、性别、年龄、何级书协会员、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作品名称、尺寸、材质;草、篆书请附释文。来稿一律挂号。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刻字展”字样。
        4
、作品必须是自书自刻,如发现代书代刻者,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5
、入选作品一律不退,所有权及出版权归主办单位拥有。
        6
、凡投稿者视为同意本启事各项条款。

        三、 作品评审:
        1
2008 6 月中旬,由中国书法家协会刻字研究会组织评审委员会,对作品照片进行初评。 2008 7 月中旬对原作进行终评。入展作品 350 件。
        2
、评奖。从本届 展览 起,凡进入获奖候选的作品一律进行现场面试,最终评出获奖作品 10 件和获奖提名作品 10 件。评委作品与投稿作品同时参加评审(评委作品不进入评奖程序)。

        四、 作者待遇:
        1
、中国书法家协会给获奖、获奖提名和入展作者颁发证书,给获奖作者颁发奖金 5000 元,入展作者发给稿酬 500 元。同时每位作者赠作品集一册。终评落选的作品由承办单位收藏,发给稿酬和收藏证书。终评落选作品发收藏费 500 元。
        2
、作品一经参展,非会员作者可作为申请加入中国书法家协会的条件之一。

        五、 截稿日期:
       
即日起至 2008 5 30 日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六、 收稿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南门妙光苑 1 号无锡市国画院
       
邮政编码: 214026
       
联系电话: 0510 82827668 13951582966
       
人:孙璘  

 


中国书法家协会
中国书法家协会刻字研究会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第七届全国刻字艺术展暨第十二届国际刻字艺术展
组委会名单

 

组委会名誉主任:张 海  尉天池
     主任:赵长青  吴东民   言恭达
      副主任:陈洪武  张旭光  吕如雄  雷群虎
             员:王志安  王冰石  白 煦  刘 恒
          孙晓云  孙 璘  李大鹏  李 啸
          张 之  张陆一  吴震启  陈秀卿
          徐利明  唐云来  阙长山  蔡祥麟
    秘书长: 张陆一   李 啸
   副秘书长: 孙 璘
     
办公室主任: 孙 璘(兼) 段 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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