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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全国中国画展览会》征稿通告

2007-11-14 来源: 浏览次数:1487次

当代中国画正在经历其最为繁荣的发展时期,国家繁荣富强,社会安定祥和,中华民族文化复兴时机的到来,为中国画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无限广阔的历史空间。为了更好的发扬中国画的优秀传统,提升中国画创作水平,助推优秀中青年画家的健康成长,中国美术家协会决定举办《第三届全国中国画展览会》。办展的宗旨是:崇尚和谐理念,提倡直面生活,关爱人与自然,发扬传统精神,推崇经典精品,奖励优秀人才。我们相信,作为中国美协2007年的重要展事活动,必将得到全体中国画家的热烈响应,催生大批时代精品从而载入史册。

一、              主办单位:中国美术家协会

承办单位:中国美协中国画艺术委员会  厦门当代置业集团  厦门复文美术馆

二、              展览组委会:

  任:刘大为 郭怡孮 王春风

副主任:李宝林 戴志祺 龙  

  员: (按姓氏笔画排序)

马书林      王玉珏   冯今松  田黎明            宋雨桂   刘国辉  毕建勋  李荣海   李延声  杜滋龄  张立辰   张龙新  何家英  杨延文  林金疆胡宝利 赵振川 高  云 韩  硕黄格胜 董小明 戴  

秘书长:孙  

副秘书长:毕建勋  朱 凡  林金疆  顾正主  杜 军  王玉山   唐 辉

办公室主任:顾正主 王玉山 杨惠东

评审委员会:由组委会聘请权威专家组成。

三、 作品征集:

1、面向全国征集作品。参展作品可由作者直接邮寄7寸彩色照片至北京·第三届全国中国画展办公室。照片背面写明:作者姓名、作品题目、尺寸、创作年月、材料以及联系地址、邮编、常用电话(办公、住宅、手机)、电子信箱。请用正楷书写,勿潦草。

2、每位参选者最多提交2幅作品照片。(照片不退)

收件日期:200765—15日(收寄局邮戳为准)

收件人:《第三届全国中国画展》办公室顾正主

收件地址:北京市中关村南大街18号解放军艺术学院

邮编:100081 

电话:13901215643   010-62168228 

3、凡参展作者须交参评费50元,请通过邮局汇款,地址同上,收款人:顾正主。

4、初评入围作品,组委会将及时通知作者送原件进行复评,送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作品尺寸:参展作品宽度不得超过150厘米。

四、《第三届全国中国画展》订于20078月在北京展出  200710月在厦门展出。

五、凡入选参展《第三届全国中国画展》作品,展出后一律退还作者本人。通过初评(照片)的作者,须于送交复评原作同时,提交不小于四尺作品一件(入选者此件由组委会付稿酬,并编入《第三届全国中国画展纪念画集》,赠送作者。落选者此件随原作退还)。

六、为鼓励精品创作,本展特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2名,优秀奖30名。颁发奖状及纪念品。

七、《第三届全国中国画展》展出作品300件,特邀作品50件。

八、凡入选《第三届全国中国画展》作者,在申请加入中国美术家协会时,具备参加一次全国大展资格。

九、组委会将编辑出版《第三届全国中国画展作品集》,赠送作者一册。组委会对参选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十、组委会将向入选作者颁发入选证书或优秀作品证书。

十一、 凡送作品参评、参展的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征稿通告的各项规定。

十二、 本通告如有未尽事宜,将由组委会另行通知。

 

                                      《第三届全国中国画展览会》组委会

20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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