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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情》美术书法作品征集巡展征稿启事(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办)

2007-11-14 来源: 浏览次数:1544次

为展示中华民族灿烂文化,凝聚中华儿女爱国情结,特举办本次大展。大展面向海内外征稿,有关事项如下:

一、活动宗旨

爱国、爱家、爱故土,亲情、友情、骨肉情

二、主办单位

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中国美术家协会、中国书法家协会、中国文联国内联络部。

协办单位:广东珠江煤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三、组织机构

组织委员会

  任:覃志刚 中国文联副主席、书记处书记

副主任:冯  远 中国文联副主席、书记处书记、中国美协副主席

    刘大为中国文联副主席,中国美协驻会副主席、秘书长

  员:赵长青 中国文联主席团委员,中国书法家协会驻会副主

席、秘书长

   夏    中国文联国内联络部主任

   李荣海  中国美术家协会副秘书长

   陈洪武  中国书法家协会副秘书长

   张旭光  中国书法家协会副秘书长

   缪    中国文联著作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

    周贵容  广东珠江煤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各项活动计划的执行和实施。办公室成员名单如下:

  任:李荣海(兼)

副主任:李培隽中国文联国内联络部综合处处长

    中国书法家协会展览部主任

梅启林  中国美术家协会组联部副主任

张陆一  中国书法家协会组联部副主任

四、评选机构

聘请著名美术家、书法家分别组成美术、书法作品评选委员会。

五、征稿范围

凡年满18周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及海外华人华侨中的美术书法家、美术书法爱好者均可投稿。投稿者必须附本人身份证号,缴纳奖金、稿费税款时使用。

六、投稿要求

(一)形式:美术为中国画作品,书法含篆刻作品。

(二)内容:凡主题健康向上的古今诗、词、联、赋、文等均可作为美术、书法、篆刻创作内容。尤其欢迎歌颂祖国大好河山、传承中华民族文化的自创内容。

(三)规格:中国画和书法作品均不小于6尺整纸,统一为竖式。草书、篆书另附释文。篆刻作品在12方以内,附边款2-4方,请拓印在规格6尺对开的宣纸印屏上。

(四)要求:投稿作品件数不限,请勿装裱,并用钢笔或签字笔认真填写制式应征表的内容(见附件),妥善包装并挂号,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

七、作品评审

由大展评委会分别进行初评、终评,评出美术、书法入展作品共260件,其中美术作品入选175幅,包括获奖作品50幅;书法入展作品85幅,包括获奖作品25幅。

八、作者权益和待遇

(一)获奖作者奖金每人6000元,入选作者每人3000元,以资代酬,获奖、入选作品均不退件。颁发证书并赠送一册作品集。

(二)优秀作品获奖作者,具备加入中国美术家协会、中国书法家协会条件之一。

(三)邀请获奖作者参加展览开幕式。

(四)投稿不收参赛费。美术书法未入选作品一律退件,美术每件收退件费50元,书法每件收退件费20元。

九、收稿日期

收件时间:2007610——71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十、收稿地址

美术作品:北京市东城区工体西路1号中国美术家协会组联部《中华情》征集办公室左文辉收。

    编:100027  电话:86-010-65389710

书法作品:北京市西城区文津街7号学思楼中国书法家协会《中华情》征集办公室张陆一收

    编:100034 电话:86-010-6618939766187466传真

十一、展览日期

本次大展自200710月在中国北京首次展出,并陆续组织大陆、台港澳及海外巡展。

十二、其它事项

(一)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二)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条款和原则。

(三)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中华情》主题系列活动组委会。

 

 

                       《中华情》主题系列活动组委会

                              ○○七年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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