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美术家协会第三次新人美术作品展览》征稿通知
各市美术家协会、省直各美术单位、美术院校:
由江苏省美术家协会主办的“新人美术作品展览”为两年一次,前已成功举办两次,去年我省在第十一届全国美展中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其中不乏“新人美术作品展览”的获奖、进展作者。应广大非会员美术者的要求,为进一步发现新人、培养新人、提携新人,进一步壮大江苏的美术队伍,促进美术事业的和谐发展,为美术新人创造展示平台,决定于
2010
年
11
月举办《江苏省美术家协会第三次新人美术作品展览》。具体事项如下:
一、主办单位:江苏省美术家协会
二、展览组委会:
顾
问:王慧芬
主
任:宋玉麟
副主任:尹
石
朱道平
李向伟
陈
坚
陈世宁
吴为山
周京新
胡宁娜
高
云
徐惠泉
委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丁立江
丁德源
王
法
尹
成
刘
赦
朱鹏举
陈生书
张广才
张兴来
梁
元
时彭年
李晓东
陈忠南
陈新建
周明亮
高建胜
濮存周
秘书长:尹
石(兼)
三、展览评选委员会
由江苏省美术家协会聘请学术专家组成
四、展出日期:
展出时间:
2010
年
7
月
16
日
——
19
日
展出地点:江苏省美术馆(长江路
266
号)
五、作品征集办法:
1
、征稿对象:展出作品约
250
件左右,由各市美协、各美术单位或省美协会员推荐。凡工作、生活在江苏省内的从事专业和非专业创作的非省美协会员均可投稿。年龄限于
18
岁以上。
2
、作品画种不限(未参加过省以上美展的作品),作品装裱(镜框)外径宽、高均不超过
2
米
(雕塑作品高、宽、厚不得超过
80
公分)。
3
、来稿先寄作品照片参加初评(所送照片不小于
5*7
英寸,应属同一画种)。照片背面写明作者姓名、作品题目、画种、尺寸。并附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同时附作者身份证复印件。每位作者最多准许交
2
张,并通过邮局汇寄参评费
50
元
/
张。切勿寄送原作参评,寄送原作者不予参评。初评资料请于
2010
年
6
月
5
日
前寄至南京市梦都大街
50
号江苏省美术家协会(初评资料不退)。
邮编:
210019
联系人:高建胜
13305157005
[FS:PAGE]
孙怡玫
13913018803
025-83572046
4
、复评稿件:待初评后将及时通知入围作者,作者收到通知后须按规定时间(
2010
年
6
月
17
日
)将作品原件由各市美协、各美术单位寄送至规定地点。同时缴纳参展费:
800
元;作品经评委复评确认后展出。
六、待遇:
1
、本展览展出作品约
250
件,设新人奖
20
件、佳作奖
30
件。
2
、新人奖作者可获得具备申请加入江苏省美协的条件;佳作奖作者可获得申请加入江苏省美协的二次入会条件;入选作者可获得申请加入江苏省美术家协会一次入会条件。作品展出后全部退还。
3
、由出版社出版《江苏省美术家协会第三次新人美术作品展览》作品集,凡获奖、入选作者均可获作品集一本。
4
、由江苏省美协向作者颁发入选、获奖证书。
七、组委会对参展作品有展览、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八、凡送展的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将遵守本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江苏省美术家协会
2010
年3
月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