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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全国中国画作品展”征稿通知

2007-11-14 来源: 浏览次数:2571次

    为展现中国画在新世纪,新时代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艺术风貌,弘扬中国画立足传统,走向现代的艺术精神,让更多的艺术家积极投身于当代中国画创作中来,中国美术家协会与盐城市人民政府决定联合举办“2007年全国中国画作品展。现将此次展览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中国美术家协会 江苏省盐城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中国人才研究会书画人才专业委员会

  协办单位:中国美协河南创作中心 中国美协山西创作中心

  二、展览组委会:

  主任: 刘大为 徐恒菊 黎长明

  副主任: 戴志祺 李 君 曹士长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马书林   马国强   尹 石   龙 瑞   卢禹舜  李 翔  李魁正

李 君  张道兴  杨力舟  杜 军  狄少英  郭怡孮  郭石夫 程大利

程守贵 高 云 詹庚西

  秘书长: 杜 军 狄少英

  展览办公室主任: 张英才

  展览办公室副主任:谭翃晶

  三、由中国美术家协会组成专家评选委员会

  四、展出日期:20071228日至2008110

  五、展出地点:盐城市

  六、主办权: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转让权。

  七、评选:评选委员会对作品进行初评、终评之后,评出优秀作品60件、

  入选作品240件,共计展出300件。

  八、优秀作品与入会资格:该展评选出的优秀作品作者在申请加入中国美协时具备参加一次全国性大展的资格。

  九、作品归属:优秀作品60件,每件酬金5000元,入选作品240件,每件酬金3000元。以上作品均不再退件,全部由组委会收藏。

  十、画册:画展将出版画册,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一本。

  十一、证书:组委会向参展作者颁发证书。

  十二、参展要求:参展作者需提供送展作品17寸照片参加初评,照片注明作品题目及作者姓名、详细地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参展作者在寄作品照片的同时通过邮局汇寄80元评选费。初评入围者接到电话通知后邮寄原作进行终评,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终评落选作品退件。

  十三、送件要求:入围作者送一件中国画作品,画幅尺寸统一6尺整纸,横竖不限。送件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写明作者姓名、标题(注:和画面相同)、详细联系地址、身份证号码、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作品画面上应写清作者姓名并加盖名章。送件须妥善包装并挂号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

  十四、收作品照片时间:自广告发布之日起至118日止(以收到当地邮戳为准),评选在200711月中旬完成。

  十五、收件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工体西路1号中国美协展览部 张英财收

  邮编:100027 电话:010-65389183

  十六、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中国美术家协会

                                         2007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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