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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中国-全国画展》2007中国北京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博览会

2007-11-14 来源: 浏览次数:2620次

    文化创意产业是21世纪全球最具潜力的产业之一,将成为今后若干年中国经济的支柱产业。200612月举办的首届中国北京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博览会,以创意、科技、文化为主题,搭建了文化创意产业信息交流、产品交易和项目合作的崭新平台,为文化创意产品的市场化、产业化和国际化提供了广阔发展空间,已经在国内国际产生重要影响。

为促进中国艺术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为优秀艺术家提供高层次展示平台,为艺术新秀提供发展空间,第二届中国北京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博览会将于200711月在北京举办《艺术中国-全国画展》。

     一、主办单位:中国北京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博览会组委会、中央美术学院、清华大学美术学院 

    二、承办单位: 北京赭石文化创意中心

    三、画展组委会: 

      问:  靳尚谊

      任:  吴长江  郑曙旸  储祥银

    副主任:  代大权  丁一林  任红妍

      (按姓氏比划):丁一林  代大权  任红妍      吴长江  陈池瑜  张云超  郑曙旸  储祥银

    秘书长:任红妍(兼)朱小钧

    四、评审委员会:组委会邀请美术界的著名专家学者共同组成艺术评审委员会,负责此次展览的评审工作。

    五、作品征集: 

    1)凡自20061月以后创作的油画作品均可应征。    

    2)作品要求:征集反映当代中国人文精神,艺术上勇于开拓创新,注重艺术品格和个性特征的传统与当代油画作品,题材风格不限。

    3)作品征集方式:面向全社会征稿。

    4)参选作品:由作者寄5 ×7照片(切记照片不用托裱)供初评。每位作者选送作品不得超过3件,请在每张照片背面用楷体清楚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尺寸、年代、材料,能随时联系的电话、地址(能接收入选通知的信件地址)、邮编、E-mail电子信箱。

    5)作品尺寸:不限,装裱自理。

    6)初选作品每件需交初评费50元,请通过邮局寄至画展组委会秘书处。同时请将汇款复印件粘贴在作品照片背面,同一汇款有几位作者、几件作品的请在汇款单上注明,以便核查,不寄初评费的作品不予评选。参选照片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请于2007915日~925日寄达至画展组委会秘书处(送选作品照片不再退还,请作者自留备份)。

    六、  作品评选:

   1)通过初选的作品,组委员会将及时通知作者送原作参加复评。送件时间地址另行通知。入围复评的作品,送件须妥善包装,如包装或运输中出现的问题责任自负。

   2)组委会将特设艺术中国专家特殊贡献奖、年度杰出艺术家奖和杰出艺术教育奖。

   3)本次画展设立一等奖5名,二等奖15名,三等奖20名,优秀奖若干名(其中传统作品与当代作品各占一定比例)。

    七、展览组委会将对入选画家颁发获奖证书或入选证书。

    八、组委会将出版本展览精美画册,组委会对参选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九、作品退件:未入选作品原作将在画展开幕式后一个月内退还给作者。

    十、参加本次活动的画家在接到本征稿通知细则后,请仔细阅读各项条款,当您提交报名材料后,则被认为已接受本次活动的以上条款。

    十一、画展组委会秘书处通讯地址:

地址:北京朝阳区花家地南街8号中央美术学院油画系 

邮编:100102

联系人:柳慧婷

联系电话:010-6475 5213  13601183070

E-mailrhy1966@163.com 

网址:http//www.ccpitbj.com

    本通告如有未尽事宜,将由组委会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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