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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书法史话五

2007-11-14 来源: 浏览次数:2663次

三国、两晋、南北朝——书法的自觉时代

魏晋时期的书法家以及他们创制的风格样式,一千多年来一直是中国古典书法艺术的主流。无论后人怎么以法、意、态、势来概括和区分唐、宋、元、明、清朝书艺的时代特征,其风格依然是以魏晋风韵作底蕴,为归宿,从而形成了中国书法史上的“魏晋现象”。

魏晋时期,按历史学的划分,自魏文帝曹丕建国(220年),至东晋恭帝逊位禅让(420年),前后达二个世纪。其间,有文献可征的书法家,近二百人。真正能影响规约后世书风的大家,当推钟繇与王羲之。其他如擅长古文篆书的卫觊、邯郸淳,精通行书的胡昭,以题额榜书见称的韦诞、梁鹄,章草圣手的皇象,今草名家的卫瓘,索靖,由于名迹罕有或者不传,虽然声望彪炳书史,对后世的书艺发展并没有实在而深远的影响,即使在去其未远的东晋,因为钟王盖世,朝野争相效法,影响力已经十分微弱,至多只是强弩之末的余势,一线单传的孑遗而已。形势比人强,谁能奈何得了身后的世风和趋势。

就在钟王披靡东晋之际,意想不到的是王献之异军突起,咄咄逼人。在东晋末年至南朝宋、齐之际的一百年间,居然迅猛地形成了推迈钟王而独尊王献之的局面。这种局面,南朝梁陶宏景在《与梁武帝论书启》中说得最为透彻具体:“比世皆高尚子敬,子敬、元常(钟繇)继以齐名,贵斯式略,海内唯不复知有元常,于逸少亦然。”

王献之作为魏晋书家群体中的一员,论行辈,他是殿军之位。论影响力,却远在众家之上,仅次于钟王。尽管梁武帝、唐太宗贬抑王献之,唐朝李嗣真却将王献之与钟繇、王羲之以“逸品”同列。王献之以他流美轻盈的书法,为“魏晋风韵”增添了不可或缺的一笔,这是最后的又是最新妍的一笔。

从殷商甲骨文作为成形中国书法史的开端,到公元三世纪的西晋时代,它已走过了近1500年的历程。在这1500年间,我们尽管不能说书法没有自觉的成份--比如在汉代,之所以能产生像张芝、索靖、杜操、崔瑗这样一大批钟情于已不甚实用的草书的书法家,一些书家的笔下之所以“反难而迟”,都说明在当时,书法在某些场合或某些人那里已被用作或被赋予欣赏意义--但从整体上讲,它并没有从实用阶段脱离出来、从依附地位解放出来。魏晋以前,在绝大多人的意识中,书法在功用上仍不出下列数项:歌功颂德、述史记事、谋取功名(这一点我们只要读一下赵壹的《非草书》就可感受到)。

真正使书法成为一门完全意义上的独立的自觉艺术,是王羲之、王献之为代表的一大批魏晋及后来的南北朝时代的杰出书法家、书论家。正是他们的努力,才使书法成为文人士大夫抒情遣兴的工具。

如果说,以二王书法为代表的“晋韵”书风的确立作为魏晋书法的实践上成熟标志的话,那么在这种成熟的背后还有一个重要的保障,就是理论上的自觉。

首先从数量上看,魏晋南北朝的书学空前繁盛。据日本书学家中田勇次郎所著《中国书法理论史》对可考文献中秦汉、魏晋南北朝书论、书目所作编排看,魏晋南北朝书论竟达40余篇,即使避开真伪尚有争论的卫铄《笔阵图》、王羲之《题卫夫人<笔阵图>后=及《笔势论》、《用笔赋》、《书论》和《记白云先生书决》、萧衍《古今书人优劣评》等论著,尚有三国刘劭的《飞白书势铭》、晋成公绥的《隶书体》、卫恒的《四体书势》、杨泉的《草书赋》、王珉的《行书状》、南朝鲍照的《飞白书势铭》、王情的《古今文字志》、羊欣的《采古来能书人名》、虞和的《论书表》、王僧虔的《论书》及《笔意赞》、萧衍的《草书状》、《观锺繇书法十二意》、《答陶隐居论书》、陶弘景的《与梁武帝论书启》、《论书启》、庾元威的《论书》、袁昂的《古今书评》、庾肩吾的《书品》以及北朝江式的《论书表》等等,近30余种,而在此之前秦汉时代,现今有著录的书论不足10篇。书学论著的大量出现,既是魏晋南北朝时期书法艺术空前繁荣的结果,它又反过来为这种繁荣提供了思想、理论上的保障。

魏晋南北朝时期书法自觉的另一个重要标志是,中国书法自此开始有了一套包括本质论、创作论、技法论、品评论在内的完备的理论批评体系作为艺术创作、欣赏的依据。在此中间,最具决定性意义的,一是魏晋南北朝时代的书论家们从理论上及时而准确地描述,总结了二王书风为代表的“晋韵”模式的特征和实质,使之成为今后世效法的经典范式;二是魏晋特别是南朝羊欣、王僧虔、袁昂、萧衍等书论家提出并建立了一套以“意”为核心,将人物品藻与艺术鉴赏合而为一的书法批评模式,成为整个传统书法理论最为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因此,理论的体系化成为本时期书学区别于以前书学的最为重要的特征之一。

当然,以上这些成就的取得离不开以下两个基本条件:

一是审美意识和批评意识的自觉。在秦汉或更远时代,在人们的意识中,书法更多地是一种汉字的书写行为,对其即使有审美观照,也是个别、零星、分散的或与对文字之优劣评判纠缠在一起。所谓艺术批评更是不可能。但在魏晋南北朝,不论是对书体美之描述,还是对书风得失之评价,都有人的主动意识的积极参与,因此书学已不再是“小学”(即文字学)的附属品或补充,它日益成为一种专业学说走向理论的前台,这一现象直接导致了本时期书法美学研究的兴盛和书法批评活动的繁荣。

二是专业书法理论家、批评家的出现。按照中国书法的传统,书学论著一般由书法家自己撰写,但魏晋特别是南北朝,许多以书论闻名的理论家,如虞和、杨泉、王倍、鲍照、庾元威、江式等,并不以书法创作出名或书法水平并不见得多么高妙,他们的理论并不单纯地是实践的一种总结,而更接近于纯理论的研究。这种现象的出现打破了单一的以创作家代替理论家的落后状况,使得实践与理论出现分化,从而使书法理论向更深更广的领域发展。

综上所述,书学论著数量的丰厚,审美意识和批评意识的主动参与,书法理论的体系化以及专业书法理论家的出现,构成魏晋南北朝时期书法理论的四大主要特征。当然这些特征又是依据于魏晋南北朝这个特定历史时期的特定政治、文化及心理背景而形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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