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信息动态 > 内容

教育部:音乐美术为高考科目

2007-12-03 来源: 浏览次数:1098次

教育部2007年新的高考大纲已经在最近出台,并将于明年在山东、宁夏、广东、海南4个省区率先实施。在广东、山东两省,音乐、美术被列为高考的选考科目。教育部考试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广东省实行“3+文科基础/理科基础+X”方案。“3”为语文、数学和外语。“X”为专业选考科目,有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音乐、美术、体育等9门学科,任选一科。 山东实行“3+X+1”方案。“X”指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1”指基本能力,内容涉及高中课程的技术、体育与健康、艺术、综合实践等内容。 海南实行“3+3+基础会考方案。“3”指语文、数学、英语;另一“3”是指文科考政治、历史、地理,理科考物理、化学、生物;基础会考,文科生考物理、化学、生物、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理科生考政治、历史、地理、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宁夏实行“3+文综/理综方案。这次新课标高考大纲及4省区高考方案的出台,不仅关系到4省区明年高考,在很大程度上预示着今后新课标高考的走向.

用微信扫一扫

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