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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江苏省美术新人新作展览的征稿

2007-11-14 来源: 浏览次数:2395次


作者:佚名    转贴自:本站原创    

 

        为发现新人培养新人提携新人,进一步壮大江苏的美术队伍。促进美术事业的发展,江苏省美术家协会决定2006年12月举办《首届江苏省美术新人新作展览》,具体事项如下:

一、    主办单位:江苏省美术家协会
二、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冯健亲  言恭达  张华清 徐明华   陈世宁等

三、 展出日期:2006年12月14—17日

四、  展览评选委员会 由主办单位聘请学术专家组成
五、作品征集办法:
1、征稿对象:由各市美协或省美协会员推荐,凡工作、生活在江苏境内的从  事专业和非专业的非省美协会员均可投稿,年龄限于18周岁以上。

2、 作品画种不限(已经参加过省以上美展的作品拒收),作品宽不超过1.5米。

3、 来稿一律先寄作品7寸照片,(不超过5*7英寸,同一画种)每人限投3件参选,请在照片背面写清另附作者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邮编,同时附作者身份证复印件。并且通过邮局汇寄参评费50元,切勿寄送原件。照片不退。
 于2006年9月30日前寄南京市宁海路126号省美协,注明“新人展”。邮编21004联系人高建胜025—83718558

4、     凡初选通过者,组委会即行通知入围作者于规定日期内寄送原作,由各市美协集中寄送至规定地点,同时缴参赛费300元;作品复评确认后展出。

六、待遇

1、 展出作品200件,设优秀奖20件、佳作奖30件。

2、  优秀奖以上作者可获申请加入江苏省美协的条件,佳作奖作者可获申请加入江苏省美协的二次入会条件,入选及优秀奖作者可获申请加入江苏省美协的一次条件。作品在展出后全部退还。

3、 颁发入选、获奖证书。

七、   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八、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启事的各项规定。
                              

             江苏美术家协会2006/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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